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20年復合膜袋等21種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市監質監函〔2021〕50號)和各省通報給我省的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查信息,現就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國家總局監督抽查情況
(一)基本情況
1.抽查概況。本次抽查產品為復合膜袋、非復合膜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嬰幼兒用塑料奶瓶、塑料瓶蓋、密胺塑料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紙杯、食品接觸用紙容器、玻璃酒瓶、玻璃食品瓶罐、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餐具洗滌劑等14種產品。采樣具體情況見表1。
2.抽查結果。監督抽查的149次樣品中,合格140批次,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為94.0%。分別為:非復合膜袋產品42批次,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為92.9%;紙杯3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為66.7%;餐具洗滌劑9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為88.9;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7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為42.9%。詳見表2。
3.各市情況。2020年食品相關產品國家級監督抽查采集樣品各市分布情況詳見表3。
4.主要做法。一是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招標遴選抽樣檢驗機構,通過“雙隨機”信息化系統,隨機確定抽查企業,隨機匹配檢驗機構。二是實施抽檢分離,除現場檢驗外,產品抽樣工作和檢驗工作交由不同機構或機構內不同人員分別實施。三是遠程監控抽樣全過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證據。
(二)不合格產品抽查結果分析
1.非復合膜袋。抽查了6個市42家企業生產的42批次非復合膜袋產品,其中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1%。重點對感官要求、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特定遷移總量(以己內酰胺計)、氯乙烯特定遷移量、鄰苯類增塑劑特定遷移量、阻隔性能(氧氣)、阻隔性能(水蒸氣)、熱封強度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阻隔性能(氧氣)、阻隔性能(水蒸氣)、熱封強度。
2.紙杯。抽查了2個市3家企業生產的3批次紙杯產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3.3%。重點對感官要求、鉛、砷、甲醛、熒光性物質、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霉菌、感官指標、滲漏性能、杯身挺度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感官指標、滲漏性能。
3.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抽查了3個市7家企業生產的7批次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產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57.1%。重點對不銹鋼理化指標-砷、不銹鋼理化指標-鎘、不銹鋼理化指標-鉛、不銹鋼理化指標-鎳、不銹鋼理化指標-鉻、其他金屬理化指標-砷、其他金屬理化指標-鎘、其他金屬理化指標-鉛、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設備結構的安全衛生性、設備結構的可洗凈性、設備可拆卸性、設備安全衛生檢查的方便性等2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
4.餐具洗滌劑。抽查了3個市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餐具洗滌劑產品,其中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1.1%。重點對總活性物含量、pH、熒光增白劑、甲醇含量、甲醛(甲醛含量)、砷(As)、重金屬(以Pb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總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有效酸的質量分數(以H2SO4計)、腐蝕率、總堿的質量分數(以NaOH計)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總活性物含量、砷(As)、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二、外省監督抽查移交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基本情況
2020年外省監督抽查移交的不合格產品涉及餐具洗滌劑、塑料杯(桶)、不銹鋼產品、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玻璃制品、日用陶瓷、保鮮膜、食品接觸用紙、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紙杯共10類產品,共計22批次,分布在全省8個轄區。詳見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