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度工作安排,2020年度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吉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晉級工作將于10月1日正式啟動,共包括吉林省創業孵化基地(簡稱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吉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晉級兩項內容。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請2020年度吉林省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吉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晉級的項目單位要符合《吉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核準和管理辦法》(吉工信創業〔2014〕270號)基本要求。其中,申請晉級吉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項目單位必須是產業培育功能突出、專業化程度較高、創業服務能力較強、示范引領作用明顯的省級創業孵化基地。
二、工作流程
(一)項目材料準備(10月1日-10月20日)。項目單位根據《2020年度吉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指南》要求編寫《申報書》,同時向轄區主管部門提出實地考察申請,轄區主管部門協助申報單位完成《申報書》的編寫工作,并根據實地考察情況出具審核或推薦意見(裝訂于申報材料中)。并按規定時間將申報材料報送市(州)主管部門。
(二)項目初審(10月21日-10月31日)。市(州)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實地考察和初審),并出具審核意見(在申報書“屬地主管部門審核意見”欄內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項目受理(11月1日)。市(州)主管部門根據初審情況,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的基本信息匯總表和申報材料于11月1日前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創業服務處(電子版傳至2607152862@qq.com)。
三、申報材料內容
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見附件《2020年度吉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指南》。
四、評審答辯
(一)評審方式:省級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項目實行集中評審。項目申報單位通過項目路演的形式向評審專家組匯報項目建設情況,并回答專家提出的相關問題。省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評審會和吉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晉級評審會于同一時間在同一地點召開,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參評注意事項:獲得參加評審會資格的項目單位須提供評審答辯紙質材料一式8份和PPT演示文稿,PPT演示文稿提前3天發送至2607152862@qq.com。材料內容主要包括:
1.孵化基地基本情況介紹。
2.孵化基地圍繞產業發展的功能定位。
3.孵化基地公共服務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情況。
4.孵化基地服務功能、服務內容及服務能力。
5.孵化基地投入運營以來的主要業績。
6.孵化基地未來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