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數字經濟、建設新型智慧城市的決策部署,加快推動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提升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按照《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網信辦經組織申報、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和綜合評審,確定滄州市等4個設區市、遷安市等12個縣(市、區)作為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為做好試點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納入試點名單的城市,認真對照市、縣(市、區)新型智慧城市試點評價試行標準,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全力抓好創建工作。要結合各自實際,選擇優勢方向先行突破,積極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長效運營模式,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熟經驗,打造一批典型案例。
二、請各試點市、縣(市、區)進一步修改完善試點建設方案,于10月20日前將最終試點建設方案報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網信辦,我們將及時履行批復程序,并在明年省有關專項資金中給予支持。試點批復一年后我們將對方案完成情況開展中期評估,兩年后組織驗收。
三、各市、縣(市、區)政府作為建設責任主體,要建立以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領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統籌推進機制,要明確具體牽頭單位,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全力抓好組織實施,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請你們及時報送在新型智慧城市試點建設中的優秀案例和經驗做法,我們將總結提煉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最佳實踐,適時組織現場觀摩會,推動共享交流和示范推廣。
五、未納入試點名單的市、縣(市、區)要以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作為落實推動我省經濟社會轉型的重要抓手,統籌推進數字政府、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建設各項工作,及時學習借鑒試點城市的成熟經驗,積極爭取創建第二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城市。
附件
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名單
一、市級試點城市
滄州市、衡水市、唐山市、石家莊市
二、縣(市、區)級試點城市
遷安市、豐寧滿族自治縣、香河縣、鹿泉區、邱縣、黃驊市、峰峰礦區、武邑縣、北戴河區、順平縣、南宮市、阜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