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0〕90號)《2021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申報指南》及省有關要求,省農業農村廳組織了2021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評審工作,根據專家評審情況和各地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開展情況,擬選擇21個縣確定為2021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縣,現予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12月29日—1月5日,共7天。
河北省2021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縣